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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无尘车间工程装修设计解决方案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1110 发表时间:2020-06-20
    化妆品工厂无尘车间的重要污染源之一是空气环境。因此,应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要求控制车间空气的净化水平。在化妆品生产环境中,必须根据GMP要求设计化妆品填充车间的空气。

化妆品无尘车间


    一.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
    5.《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8.《洁净车间设计规范》GB50073-2013
    9.《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10.《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1.《洁净室建设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12.甲方设计任务书及其他说明

    二.化妆品无尘车间的装修设计要求
    1.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在卫生清洁的区域内,并在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能影响产品安全的污染源;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应卫生保护距离不少于30米。
    2.生产车间和设施的设计和建造应最大程度地确保产品的保护;促进有效的清洁和维护;并确保产品,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转移不会引起混淆。
    3.厂房面积的规划应符合卫生要求,并设置生产区和非生产区以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并且不得有交叉污染。
    4.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应选择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结构等,以具有适当的柔性;选择容易漏水,积水和发霉的建筑结构是不合适的。
    5.生产企业应有适合其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的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及其他使用场所。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一条或多条生产车间作业线。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生产,填充,包装室总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仓库的总面积应与企业的总面积相同。
    6.生产车间的布局应符合生产过程和卫生要求,以防止交叉污染。更衣室,缓冲区,原料提升室,称量室,生产室,半成品储藏室,填充室,包装室,容器清洁和消毒室,干燥室,储藏室,原料仓库,成品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样品保存室等的功能室(区)不得少于10平方米。
    7.生产过程中使用粉尘,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应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卫生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粉尘的生产车间应设有粉尘生产和粉尘回收设施。生产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如香水,指甲油等)的化妆品的车间应配备相应的防爆设施。
    8.电力,供暖,空气净化和空调设备房,给排水系统以及废水,废气,废渣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不得影响生产车间的卫生。
    9.生产车间的地板,墙壁,天花板和门窗的设计和施工应易于清洁。
    (1)地面应平坦,耐磨,防滑和防水,以便易于清洁和消毒。待清洁的工作区域的地面应倾斜,地面排水装置应设置在最低位置。清洁车间应使用干净的地漏。地漏应防止昆虫媒介和废水管的进入或污染。生产车间的排水沟应盖好,排水管应防止废水倒流。
    (2)生产车间的墙壁和天花板的表面应符合光滑,光滑,无尘且易于清除灰尘的要求。它应涂有浅色,无毒,耐腐蚀,耐热,防潮,防霉和不可剥离的材料,以进行清洁和消毒。生产车间的防水层应从地面到天花板完全衬砌,其他生产车间的防水层应不少于1.5米。
    10.生产车间的物流通道应宽敞,并采用通畅的设计。
    11.带有参观走廊的生产车间应通过玻璃墙与生产区域隔开,以防止污染。
    12.应尽可能避免顶梁和管道。裸露的管道不得接触墙壁,并应悬吊或用托架支撑,并与周围环境有足够的距离以进行清洁。
    13.仓库中应该有货架或货盘。货物应放置在离地面10厘米以上,距墙壁50厘米以上,距顶部50厘米以上的位置,并离开通道。仓库地面应保持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的水平,并定期清洁以保持卫生。
    14.生产车间的更衣室应配备衣柜,鞋架等设施,换鞋柜应采用隔断设计。衣柜和鞋柜由坚固,无毒,防霉且易于清洁和消毒的材料制成。更衣室应配备洗手和消毒设施,并带有非手接触的流动水。生产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次要更衣室。
    15.生产室,半成品储藏室,填充室,清洁容器储藏室,更衣室及其缓冲区的空气应根据生产过程的需要进行净化或消毒,以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用于眼睛,婴儿和儿童护肤化妆品的半成品储藏室,填充室和清洁容器储藏室应满足30万清洁度的要求;半成品储藏室,填充室和其他护肤化妆品的清洁容器储藏室应满足30万清洁度的要求。
    16.其他进行消毒处理的车间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空气和表面消毒应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例如,如果使用紫外线消毒,则所用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应不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根据30瓦/10平方米进行设置。

    三.化妆品无尘室的工程参数要求:
    通风频率:每小时10-15次,十万级;
    每小时15-25次,达到10,000级;
    千级每小时50-52次;
    100级控制台的横截面风速为0.25-0.35m/s。
    压差:主车间相邻房间的压差≥5Pa。
    温度:冬季>16℃±2℃;夏季<26℃±2℃;
    相对湿度:45-65%(RH);噪音≤65dB(A);
    新鲜空气补充量:占总送风量的20%-30%;
    照明:生产车间工作面的混合照度应不少于200lux,检查场所工作面的混合照度应不少于500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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